来源:金融界网站
骆驼股份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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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骆驼股份实控人刘国本因违规减持公司可转换债券收到上交所监管决定。
年3月24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71.7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骆驼转债),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参与配售并持有,手,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26.69%。
年8月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刘国本分别于年5月3日、7月20日减持骆驼转债71,手、,手,分别占发行总量的9.90%和16.78%。
8月8日,刘国本将超出发行总量10%以上部分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合计约万元。
上交所指出,刘国本作为持有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20%以上的股东,未按规定在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10%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停止卖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2条、第11.8.2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刘国本予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