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地确实是在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境内的S线。
于月仙本打算在8月9日到阿拉善拍摄影片(或者宣传片等),至于是商业片还是公益片我们不得而知、是受谁邀请也不得而知,但邀请人是无需承担责任的,因为事故不是发生在片场,而是发生在路途中。
那么谁应该为此起事故负责呢?
说到该起事故导致一死三伤的责任,最可能承担责任的是以下单位或个人:
首先,司机可能责无旁贷;
事故发生时间是在凌晨3点27分,正是犯困打盹的时候,而且据说8日下午就驱车出发了。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连续驾车4小时就应当更换司机或者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
同乘人员算上于月仙在内还有三人,中途有没有更换司机?有没有下车休息?如果没有,那么司机涉嫌疲劳驾驶,理应为此起事故负责。从各方面的消息来看,于月仙一行人是“赶时间”,估计司机休息不充分,疲劳驾驶的可能性较大。
再就是司机可能涉嫌超速驾驶,因为从事故造成的惨烈程度来看,车辆损毁严重,骆驼被撞后残肢和内脏散落在现场,这个冲击力是很大的,极有可能是超速驾驶造成的。
如果司机涉嫌超速驾驶或者疲劳驾驶,加上一死三伤的后果,他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对死者家属和伤者有经济赔偿责任,且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第二,车辆的责任;
从现场照片来看,车辆前头损毁严重,车顶几乎掀没了,造成如此惨烈局面的原因可能是超速驾驶、反应不及时,也有可能是车辆质量的问题。
不过,从交警披露的信息来看,四人均系着安全带,而且事故发生时车辆气囊都弹开了,这说明车辆质量不达标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
不过,现在事故原因尚处在调查阶段,如果车辆出厂时就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刹车不灵的问题(几乎不可能,地上有长长的刹车印)等,车辆生产厂商也是有责任的。
第三,牧民的责任;
从事故原因来看,是车辆撞上骆驼导致的,骆驼当场死亡。而两头骆驼并非是野生的,而是附近牧民人工饲养的。
如果没有骆驼横穿马路,也许就能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牧民是否应该在此次事故中负责任呢?毕竟看护好饲养的骆驼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地是否允许散养骆驼?是否禁止骆驼靠近S线附近?是否禁止骆驼穿行省道?有无此方面的禁令我们不得而知,但倘若有此方面的禁令而骆驼所有权人未尽到看护监管的义务,那么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不过骆驼主人负责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车辆与骆驼相撞在当地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倘若骆驼主人需要在此类事故中负责,那么牧民早就引以为戒,不让骆驼靠近S线了。
相反,两头骆驼在事故中死亡,司机或者保险公司可能还需要承担赔偿牧民的义务。
写在最后:
综上,以上就是可能会为此次事故负责的三方,当然,事故责任仍处于鉴定阶段,具体责任尚未划分。而且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司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几乎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此次事故纯属意外,不能将责任牵强地归咎于他人,这也给我们广大司机提了个醒,一定要谨慎驾驶,杜绝一切违反交规的驾驶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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