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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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苏格兰,别人遛狗,我们来溜草泥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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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介绍这篇文章的主角“草泥马”,学名羊驼,它们大部分分布在在南美洲,但我有幸在英国的苏格兰也见识到了这么一群萌萌哒的神兽。我是在英国爱丁堡读国际时尚营销的Sean,平常我们经常会学习到一些时装面料的知识,苏格兰一个作为以羊毛制品而闻名世界的地方,各种羊毛的知识肯定不能放过,羊驼毛,英文叫做Alpaca,类似于骆驼毛,这个我后面会详细介绍。

一大早我们乘坐大巴从苏格兰首府爱丁堡出发向苏格兰边境出发了,苏格兰大部分羊毛都产自边境地区,这个边境地区指的是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边境。沿途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羊,有黑头的,白头的,它们嚼着草悠然自在的大草原上散着步,“养肥“自己,然后等着被割去身上的“黄金”。

大概两三个小时的车程,我们到了一个叫做VelvetHall的一个农场,农场主也就雇了四五个人,靠着卖羊驼毛来谋生,偶尔也会接待我们这样一些小团体来宣传羊驼毛,同时也给对于他们来说枯燥的农场生活增添一些色彩。我们作为学fashion的同学,我们一个个争奇斗艳的衣着打扮也确实给茫茫的绿色草原好好点缀了一番。

在和蔼可亲的农场主热情地介绍完一些农场的基本情况后,便领我们到了羊驼的“宿舍”门口,它们的“宿舍”是单人间,感觉也就刚好能容纳他们睡觉。农场工作人员把羊驼们一一牵了出来给我们打招呼,和人一样,他们都有自己的名字,也有自己独特的性格。比如你不能摸John的头,不能摸Otis的屁股,不能和Zion对视,否则它们就会毫不留情地喷你一脸,或者把你踹的一身泥。这是我第一次这距离见到传说中的草泥马,当时激动的心情不言而喻,但是万万没想到!农场主竟然允许我们一人牵一只在山上溜羊驼!

在万羊丛中,我挑了一只羊驼宝宝,虽然说是宝宝,但感觉还是比我重多了。它的名字叫Pearson,我记得农场主说不能摸它屁股,当然,我也不会没事去摸一个“男的”的屁股。我牵着我的白草泥马,想到了唐僧牵着白龙马的西天取经路。的确,这一路可谓举步维艰,羊驼的力气大得惊人,虽然说文章的题目是我溜羊驼,但是你可以理解为羊驼走向了“羊生巅峰”实力溜了一回人。尤其是我这一只羊驼,当别的羊驼一路慢慢的高雅的走着,好似贵族一般。但我这羊驼宝宝,竟然一路蹦蹦跳跳,逗逼至极。但也就是这它的这一特点,我也对它爱不释手,很多小伙伴也都来好奇地围观拍照。

在我与Pearson一个小时的抗争之后,它终于把我溜到了山顶,它也是不容易,成就感肯定爆棚。但是,我不满这一现状,在和他拍了些照片,慢慢的培养了感情之后,我开始了惊天大逆转,我HOLD住了他回到了山脚。这一路且不说溅我一身泥,还踩散了几次我的鞋带。在我系鞋带之时,我忍痛将羊驼交给了一个女同学,随着一声尖叫,Pearson上天了,跑掉了。幸亏我们前面羊驼队伍庞大,挡住了顽皮的它,不然他要从圈养变成野生的了。羊驼跟很多群居动物一样有个特点,只要一只羊驼跑起来,后来的都会跟着跑起来,似乎在说着“兄弟们跑啊,甩掉这些愚蠢的人类”。

回到山脚后,我们将羊驼又迁回了宿舍门口,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Kissgoodbye”少不了,当然,请注意,我们嘴巴中间夹着跟胡萝卜,我还是比较羞涩的,但是当天也就我一个人做了这一勇敢之举。喂完食后,看着他一路小跑的离去,有点难过,Pearson是否还会记得我?还是这只是一个应酬,敷衍接待下来自于首府的客人。

接下来,开始了正课,农场主拿出了他们的产品,羊驼毛,也就是从刚刚和我们打成一片的羊驼身上剃下来的。羊驼毛比羊毛更长,光亮有弹性,不但强力而且保暖,是一种比较高档的纺织物,很多奢侈品最近也开始用羊驼毛作为面料,比如Dior的皮草。羊驼毛有白色的,褐色的,黑色的等等,所以农场主会养各种颜色的羊驼来让他们产品的颜色更加丰富。如果有经常生活在比较寒冷的地方的同学可以考虑入手一条羊驼毛围巾或者大衣,因为他的保暖性能十分的优异。

转眼天色渐暗,我们踏上了归程。轻轻的我走了,但带走了一身清新的泥土青草的味道,这让我又想起来调皮的Pearson,这也许是他唯一能给我留下,让我怀念的。很可惜,我却没能给他留下什么,但说不定哪天走在爱丁堡大街上就买了一条含有Pearson基因的羊驼毛围巾。

关于本期浪客君

Sean,一个容易让人想到电影《小羊肖恩》的苏格兰名字。这位“吃得苦,霸得蛮,耐得烦”的湖南长沙人,现在在天气恶劣的英国爱丁堡读国际时尚营销。闲暇之余,最爱分别源于东西方艺术的,书法与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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