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水在被开垦之前,还是一片苍茫的荒原,附近又有水源,所以据说当时野生动种类和数量都很多。兵团入住开荒之后,体型稍大的动物都不太适合和人类共处,于是它们几乎都被达尔文法则淘汰了。现在野生能见到的,普遍体型都不大,蚂蚱算是比较最常见的。
乌什水的蚂蚱原本和新疆乃至全国的蚂蚱都一样,都有6条腿:胸前是4条小而灵巧的前腿,后面是两条粗壮的大腿。不过蚂蚱如果遇到了我们,就只能变成四条腿的蚂蚱了。
在历代历史中,蚂蚱(作为害虫时多叫做蝗虫)都是农业生产的大敌,人们靠天吃饭的时候基本拿它没什么办法,不过万物之主的人类发明了农药后,它们就再也不是对手了,近代蚂蚱的数量锐减。而且田间地头,已经不再是它们被许可的活动范围,它们开始化整为零,苟延残喘于山林之间。在乌什水,和水管站隔乌干渠相望的小山坡就是它们的小天地,而我们这帮孩子就是它们的天敌。
我们秋天里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上山逮蚂蚱。蚂蚱一般都有保护色,而小山坡上植被稀少,除了稀拉拉的几簇芨芨草,几乎再无植被。山坡上裸露的土石大也都是黄褐色,所以常见的都是黄褐色居多。
我们上山逮蚂蚱不单纯是为了玩,最重要的是为了口腹之欲。那时候还没有整只油炸后吃的习惯,我们都是直接吃蚂蚱刺身,不过只吃两条大腿。
其实蚂蚱腿上也并没有多少肉,味道也很寡淡并不怎么好吃,但是我们总是乐此不疲。
我们那时逮蚂蚱并没有什么捕虫网,基本全靠徒手,看准了直接用手罩上去,十有八九都能逮到。
不过剩下的十之一二就比较难逮了,它们的反应非常快,经常在我们刚把手靠近就跳开或飞走了。
所以我们上山之前,有时也会拿根拇指粗细的小棒,专门用来对付那种善于跳或飞的。用手罩不到的时候,就用小棍惊它一下,它一跳或飞起来,我们就迅速的一棍子把它抽下来。
这时候抽的力量也很有讲究,用力大了会把它直接肢解掉,用力小了它可能刚落地又跑了。恰到好处的力量,可以把它打晕,而又不不会打坏它。
我们捉住了一直蚂蚱后,并不急于吃它。而是用一根事先准备好的芨芨草,穿过它颈后的硬壳,就像串羊肉串。等到一枝芨芨草差不多串满,我们就开始下山回家。路上会把蚂蚱的大腿拧下来,放到嘴里,用舌头和牙齿一起,把它腿上那一点点的肉都挤到嘴里去。这时既不咀嚼也不吞咽,而是等多放几条腿后,接着意犹未尽的再吃下去。
剩下的蚂蚱也不会浪费,会被带回去给家里的鸭子加餐。之所以只给鸭子食用,是因为只有鸭蛋,会被用来腌制咸鸭蛋。想着蛋黄流油的咸鸭蛋,我们并不介意多爬几次山。
有时我们也会留下几只全须全腿的蚂蚱,特别是那种会跳会飞的。我们会用一根细绳子,拴在蚂蚱的其中一条后腿上,然后把它放到地上,然后看鸡鸭去追着啄食它们。这个时候鸭子很难得逞,因为这些挑出来的蚂蚱,大都有一技之长,要么跳得高,要么飞的远。只有鸡才能跟的上蚂蚱的节奏,所以最后几只基本都进了鸡的嘴里,毕竟鸡蛋腌制的松花蛋味道也还可以。
来了内地后,偶尔也会逮蚂蚱,不过只是单纯为了玩罢了。后来还有朋友专门养蚂蚱,然后送到饭店,油炸之后又是一道好菜。
不过我吃到嘴里的时候,没有品出什么特别,因为心已经又飞回一六八团,飞回乌什水去了。
图片高娜摄于乌什水题外话:有乌什水的朋友,喜欢乌什水的朋友,或知道乌什水的朋友,作者文笔有限,记忆也未必很准确,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也欢迎提供相关信息,让我们更好的宣传它。贪吃的骆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