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东广阔的沙漠和荒原地带生活着一支特殊的古老民族,他们不愿定居,逐水草而居,数千年来一直过着自由自在的游牧生活。他们是阿拉伯语中“荒原上的游牧民”——贝都因人。
阿拉伯半岛的原住民,沿袭着抢劫的传统
贝都因人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早在公元前,伊斯兰教还未在阿拉伯半岛兴起前,他们就已经在阿拉伯半岛从事游牧活动。那时,贝都因人是阿拉伯半岛的主要原住民。
贝都因人在开始的时候主要以放牧山羊和骆驼来获取满足生存需要的必需品。
但沙漠地带旱季、雨季难以预测,生存条件严苛,随着沙漠周边部落、国家商业贸易往来的频繁,穿行在沙漠中的商旅队伍逐渐增多,贝都因人研究出了新的谋生之路:在商队必经的路上收取过境税、保护费,或实施抢劫活动。
收取过境税及保护费的贝都因部落可以保证交费商队在其领地范围内不被攻击抢劫,但过了这个部落领地后,商旅很可能遭遇另一支贝都因部落的抢劫。
贝都因人抢掠的历史非常悠久,以至于后来成为了他们的一种传统。曾有贝都因的诗人这样记载自己:我们为了生存,先是抢劫敌人,接着抢劫邻居,当没有敌人和邻居可以袭击的时候,他们就抢劫自己的兄弟。
在冷兵器的部落时代,贝都因人的战斗力在沙漠中数一数二,但随着统一*权国家的出现及工业化的发展,新的战斗武器陆续出现。贝都因人纯靠冷兵器的抢劫活动已越来越无法获得生活所需的战利品。
中东国家持续招安,崇尚自由的他们宁愿艰苦生活
19世纪,在奥斯曼帝国*策的打击、施压下,一部分贝都因人不得不放弃完全游牧的生活方式,开始半定居生活。二战后,伊拉克、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也接连出台相应*策以吸引贝都因人定居。
但长久的流浪生活让贝都因人的血液里流淌着自由的基因,他们不愿过被约束的生活。他们宁愿选择继续在沙漠里过艰苦的游牧生活,也不愿意到城市过定居生活。
除此之外,贝都因人也不愿承认所在部落传统以外的任何法律,不愿意听从任何中东国家。
贝都因部落延续前人的标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由一个个家庭组合成氏族部落,各个部落又联合结盟。他们的观念里没有任何的法律概念,他们认为只要部落允许的即是合法合理,而非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
贝都因人作为中东旧时的“绿林好汉”,到了现代,他们的部落依然把“豪侠行为”作为判断部落成员的最高标准。勇敢、豪放、无拘无束,为了部落利益冲锋陷阵,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制度允许“一夫多妻”,他们却只想一夫一妻一群骆驼
贝都因人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传教期间,贝都因人不但纷纷皈依,他们还成为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及西亚、北非扩张的重要力量。
贝都因人施行一夫多妻制,一个贝都因男人最多可以娶4名妻子。对于这项让无数其他国家男性嫉妒不已的福利,贝都因男人却十分清醒:娶一个老婆都应付不过来,娶两个都是双倍头痛,谁还会想娶四个呢?所以现在贝都因家庭大多也是实现一夫一妻组合。
最后,在沙漠中判断一个贝都因人是否富裕的重要条件是拥有骆驼和羊只的数量。
作为沙漠游牧民族,骆驼对于贝都因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类想在沙漠中前行、运输,寻找水源,获得营养,都离不骆驼的帮助。所以贝都因人喜欢自称“驼民”。
骆驼除了重要,也一身是宝。贝都因人会喝驼乳解渴,吃驼肉充饥,穿骆驼皮做的衣服,住骆驼毛做的帐篷。就是骆粪也不浪费,拿用来当燃料,连骚味巨大的骆驼尿都被贝都因女人拿来当作“洗发水”洗发灭虱。
在沙漠中,汽车这样的机器并不比骆驼好用。如果汽车轮子陷进沙子里,汽车就等于是废铁,而耐饥耐克、不畏风沙的沙漠之舟骆驼则不会有这样的顾虑。所以,如果有一贝都因男子拥有三头以上骆驼,那它就是实实在在的钻石王老五了。